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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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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六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盟政务服务局:

    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领域做法及成效

    (一)政务服务局

    1.着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在硬件配备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旗内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整合工作,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便民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配置,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驻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惩戒举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逐步实现“一窗通办”。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协调组织各部门抓紧认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简要件、压时限、缩流程”,力争年内实现进厅审批事项精简幅度和办理时限均压缩30%以上。同时蒙文翻译同步推进。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协调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因新设、承接、取消、调整等情况,抓紧梳理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后补、预约办理、延时错时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门许可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标要求,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充分授权。目前,我旗只有12个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且大部分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仍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构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

   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对公共资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交易。

    2.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两大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广。按照自治区、盟行署工作和时间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争分夺秒地认领项目并实时录入事项库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办理,争取年内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按照全旗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总目标,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用户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重复认证、重复登录等问题;依托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旗电子证照一体化。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融合对接,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自助方式开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重新调整公布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全旗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减少5项。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并根据实际调整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确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涉及13个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了8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材料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蓝审改办发〔20***〕3号),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材料清单“证明”“复印件”“相关”“其他”等字样进行了规范。特别针对盟大数据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个部门133项行政许可事项月320个材料中含有“复印件、相关及其他”字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安排旗编办(审改办)专人负责,与问题部门就问题事项一一进行核对、修改。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情况。依据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区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联合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严禁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协调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6.推进政务外网有关工作

    一是推进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部门和苏木镇(场)的接入及宽带扩容工作,实现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为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供网络支撑。

    二是加大对旗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保障全旗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三是甄别本级在建大数据应用系统,积极协调将业务系统集约到盟大数据云中心,为我旗节省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成本。

    7.积极履行“放管服”综合组组长单位职责

一是积极发挥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实际,协调政府办调整了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五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协调组、法治组、督查组三个保障工作组。

二是经协调,以旗委、政府文件印发了《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三是协调政府分管领导,带领14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盟政务服务局、大数据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察哈尔社区实地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协调各工作组和专题组,积极跟踪了解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等,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改委

  1.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根据正蓝旗人民政府蓝政办发(20***)71号《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和配合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营商工作中,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民间投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正蓝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招商服务机制,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继续强化 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工作机制”的推进方式,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组织一对一专项对接、部门联席会议、开辟便捷合规的通道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和完善项目手续,做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在线审批平台进展情况

在精简行政审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共正蓝委员会 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实现了在线审批、备案业务全覆盖,全面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模式。自2016年6月底我委所有审批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办理,审批人员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大厅,涉及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发改委窗口,办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项名称、受理机关、申报条件、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取证方式、办理网址。

    窗口办理业务时,由办事人员及时主动出示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材料。对备案要求材料不齐的,窗口出具材料补正单,并说明事项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经办人签字负责。如申请事项不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审批共办结项目220个,其中备案类项目164项,审批类项目56项。办理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上。截止目前所办理的在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从各类办理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手续都由部门单位具体经办,熟悉工作流程,出现问题易协调,审批程序、环节、时限都较规范,办理相对顺畅。而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业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据、审批环节所需要备件短缺,在审核过程中简单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释、补充完善资料,才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3.全面推进激励创业创新工作

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经费、改革创新、新兴产业、推动主体创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自然资源局

1.加强组织领导。正蓝旗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认真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再继续实施。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各类审批服务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2.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农用地转用报批以前从开始组件到拿到自治区土地批复时间较长,现在经过优化,我局组件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环节缩短至15个工作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补证时间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报批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打印,无需再到厅领取。

3.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经过优化流程,办理时间也有缩减,主要体现在: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时,我局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测量单位一同现场踏勘,保证了项目用地规划、退红线等一次性现场告知,减少用地单位多次跑路,缩短前期供地时间,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时,我局要求评估公司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备案;同时在交地方面大大缩短了交地时间,由过去的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7日内现场交地,缩短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当日交地。

4.规划许可工作

目前我局规划行许可共有五项,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用户在办理以上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已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地测绘宗地图、发改委立项文件、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等),达到必备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在项目开工时,我局会同住建局及测绘单位同时到场放线,避免企业重复到场,为项目开工缩短了时间,节约了费用。

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工作涉及多个股室和人员,为缩短办理时间,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时到场,避免企业和个人多跑路,重复提交资料,在局内会审时,由办事人员统一流转会签,为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

5.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自治区试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是建设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坚决杜绝“门能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要求窗口人员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设贴心窗口。继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为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服务举措,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旗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快捷的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建设透明窗口。公开登记依据、登记流程、收费标准,确保登记大厅登记流程、收费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开上墙,登记窗口标识清晰。认真落实国家微小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对正蓝旗境内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登记费全部减免,切实减轻企业不动产登记中的经济负担。四是建设效率窗口。优化办证流程,将申请、受理、初审、登簿、缮证、归档合并在一个窗口完成,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五是建设模范窗口。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蒙语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树立党员示范行动典型、树立自然资源创新实干形象,树立自然资源人正气、担当、奉献精神”为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正蓝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立“蒙语服务窗口”,通过此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的形象,又真正的把为民排忧解难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出来。六是建设标准窗口。规范窗口建设,统一要求 ,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业务时,要求统一着装,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业务受理人员落实微笑服务,对群众态度认真、热情、耐心,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向群众公示的办公时间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是加强职责数据整合,优化登记办证流程。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旗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交易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交易档案整体移交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责交叉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

按照现行的流程和窗口设置,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业务流转正常。房产交易职能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优势也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职能的划转,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登记办证时限,现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抵押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查封、异议登记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三是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科学配置窗口数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蓝旗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事项。根据盟住建局对涉及住建领域行政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事项29项,行政处罚6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行政服务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的材料,达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目标。

3.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对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12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证采取网上申请,企业提供要件齐全时,立即由业务人员审核,即时办结;审批通过后,通知企业自取或快递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营商有利环境。

4.推行“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由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组织全局多部门对项目同步开展审核,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单项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并联和提前预审提升服务效率。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建服务投诉电话:4231617,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根据盟局《水气体暖包装专项行动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从保障项目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住建局相关股室和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前,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实行“多证整合、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减少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注册登记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改革进行到“三十二证合一”。大力推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窗口实行“审核合一”制度,推行网上无纸电子化登记,零见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记注册企业1349户(其中私营1165户),注册资金121.8亿元;个体工商户7224户,出资1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06户,出资10.7亿元。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54户,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全旗办理证照分离市场主体71户,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与融资平台等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申请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了注销登记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77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监局的“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单库),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登记的同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即当场告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同步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认领,做到及时告知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行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制度。20***年新设立企业112户,注册资本(金)6.44亿元。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80户,注册资本(金)619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成员出资429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及年报信息公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工作。加大宣传年报公示力度,通过打电话、短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告知方式,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目前企业年报实报1001户,年报率81.58%。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与旗直单位26个部门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归集涉企信息884条,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98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

3.积极服务全旗非公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促进创业就业保持持续活力。今年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2319万元。 

(六)减税降费方面

     1.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旗税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减税降费的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办公室,设立政策制定组、征收管理组、统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和服务宣传组,明确和细化了各小组人员与职责,并建立了沟通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召开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导推进会,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督办明细台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旗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盟税务局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着力强化宣传辅导工作质量,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8次,参与税务人员88人次、参与企业人员361人次;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28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完成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完成减税降费第一轮、第二轮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宣传、现场讲解等方式共计辅导纳税人1875户次,确保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减税降费政策。

    2.20***年1至6月减免税金情况

    减免税金11648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幅1.48%;其中增值税2408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幅45.50%;企业所得税8101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减幅4.2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金2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减幅98.94%;城建税减免税金145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幅64.77%;房产税减免税金154万元,增加134万元,增幅670%;印花税17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88.89%;土地使用税294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增幅2161.54%;车船税减免税金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幅28.57%;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契税减免税金232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34.10%;环保税减免税金119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幅88.89%;非税收入减免税金129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幅53.57%。总体减免税金增加原因为《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 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其中,20***年起实施(20***年翘尾)政策和20***年小微企业普惠政策,20***年出台及翘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金2661万元,减免10465户次。具体为:

   (1)20***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截至20***年6月30日,旗税务局20***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196万元,3684户次。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减免税金135万元,1134户次。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免税金27万元,减免户次18户。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免税金50万元,减免户次106户次。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税金58万元,减免户次1010户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金42万元元、减免户次2312;深化增值税改革减免税金1019万元,减免户次238户次;

    (2)20***年到期后在20***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0***年到期后在20***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万元,减免户次1户次。

    (3)20***年减税政策在20***年的翘尾减税。20***年减税政策在20***年的翘尾减免税金1460万元,减免户次6779户次。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金624万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415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6万元、其他减税政策减免税金366万元。

(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税金4万元,减免户次2户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职能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认识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性不强是制约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举措,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和亮点。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进程缓慢,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布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由不同人员负责,各部门普遍存在整体工作统筹推动不够和缺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对接、审核的过程中费时费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缓慢,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充分,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四)审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8月底前在政府网站更新旗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快推进部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通。“一网通办”是实现国务院“六个一”目标任务的唯一途径,积极推进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壁垒”问题,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已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议定回购内蒙古雅都投资公司星级酒店项目作为正蓝旗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着力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

(五)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提升相关部门网上应用和并联审批水平,强化企业网上申报。全面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的目标。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篇2】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中共桂阳县委、桂阳县人民政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为配合与市政协的联动调研,了解桂阳营商环境,根据“‘郴州营商环境’调研协商监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由县政协副***杨涛,县政协原副***李绍军带队,县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士,于20***年6-9月份开展“桂阳营商环境”课题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组建调研组工作群,广纳众智,集思广益。调研组成员先后走访县科工局、县优化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办等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深入县工业园组织召开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倾听企业主和园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实情,查找问题,探寻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桂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减税降费,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政策和责任落实清单,将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实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让纳税人享受“一次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便利,大力推行新的电子税务局、办税自助终端和个税扣缴客户端,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出台《桂阳县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桂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政府对实体经济企业服务实行零收费,取消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的“红顶中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县工业园、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100%准确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00%落实到位。20***年共减免各项税费2.91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涉及金额1168万元;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共1200余户,减免税额2053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4户,退税额242万元,落实稳岗补贴企业50家、技能提升补贴企业43家。20***年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5424万元,为企业减负4140万元,为274家企业减少保险金额48.6万元。例如,主营铅锌矿石采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拥有800多名员工,年工业总产值约4.5亿元,每年主要的税费负担是企业增值税和职工社保费用,分别约为1亿元和0.6亿元,自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到16%等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后,这两项负担金额下降了16%,公司每年可节约2000多万元资金。

(二)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营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按照“四级四同”改革要求,20***年清理政务服务事项4022项,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1060余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结”事项分别达68.5%、81%、99.1%,行政审批提速69%。20***年上半年,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和盖章类事项1082项,累计压缩审批时限68%。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对注册资本取消最低限制、推行认缴制,对项目投资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20***年全县新增内资主体807家、个体工商户4057户。20***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内资企业市场主体405家。当前,我县又在谋划启动“企业投资、政府代办”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尽最大努力让企业和客商不再为各种繁杂手续牵扯精力。同时,改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加强企业帮扶的同时,严格规范政商交往。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严禁公职人员“索拿卡要”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金融环境,注重企业帮扶,***民营经济难题。出台《桂阳县20***年县级领导联系“三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企业帮扶月”活动,为黄沙坪矿业、宝山矿业、银星公司、利诺药业、翔龙通航等30家重点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轻装”前行。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集中招聘会10次,帮助企业招工3500余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规范运营管理,为548家中小企业、合作社及事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客户满意率达96%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桂阳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桂阳县惠企政策措施、银行金融产品、重点产业项目汇编》。20***年8月1日,我县举行20***年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当天,中国银行等10家县内金融机构与丹桂园等10家实体企业举行了银企对接项目签约仪式,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14.52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今年1—6月,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01.9亿元,比年初增长26.12%,存贷比达到76.72%,存贷款总量、新增贷款和存贷比均居全市第一。

(四)优化法治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护航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的建设经营活动,20***年以来对厂矿企业的督查检查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强揽工程、垄断地材、强行参运、阻工闹事、恶意索要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培训,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高峰论坛、招商活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密切政企之间、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近几年,先后举办各类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家900余人次,表彰了王尤安、罗四姣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营造了尊重、爱护和激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桂阳县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环境发力不够,没有跟上企业发展节奏。一是一些政策举措针对性还不够。部分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较高,覆盖面不足,申领手续多,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二是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困难。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举措还不够灵活,程序较为繁琐。受地方经济条件所限,县一级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即便我们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城乡规划、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及公民道德素养等相关政策支撑不够,而这些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与发达地区相比,桂阳县比较劣势较为明显,影响到整体环境的全面协调同步提升。

(二)政务环境改善不足,服务意识有待全面增强。一是个别部门的关键岗位存在服务“滞后”现象。像社保站“五险一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窗口耐心解释政策的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有待加强。如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时,有的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主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片面理解政策要求,机械执行上级文件,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难题少,以有关规定为借口降低办事效率,想方设法寻求领导表态,怕担当,明哲保身,延长审批周期,“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同一事项需企业来回跑多次,影响到审批事项正常办理及项目如期开工,造成群众满意度下降,政府形象受损。二是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相互沟通衔接不到位,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政企沟通亦缺乏畅通渠道。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开办企业登记便利度不够高,企业退出机制有待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金融环境优化不深,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桂阳县存贷比排全市第一,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21.30%,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仅为8.64%,低于各项贷款增速6个百分点。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存货、仓单、订单等权益类质押融资产品及经营权、收费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方面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不够实。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办理难。

(四)法治环境保障不够,法治化进程有待加快。一是有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强;变相隐性阻工扰工现象依然存在,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是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监管理念和管理模式较为滞后,“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现象尚未根治,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经济发展特点,监管方式不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完善。

三、优化桂阳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在简化程序上做好“减法”。一是降低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主知晓优惠政策,让优惠政策能够覆盖更多的经济实体,简化申领手续,争取“一窗式”受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简化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解决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三是压缩办事时限。实现企业注册开办业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二)提升政务环境,在服务内容上做好“加法”。认真贯彻落实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确保今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编制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办事平台、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办事热度,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街接,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应及时共享,标准应统一,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改善金融环境,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上做好“乘法”。一是多方引进民间金融贷款实体落户桂阳,从而增加企业贷款选择方式,形成县域金融平台的良性竞争,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利率。二是简化企业贷款担保手续,减低企业贷款门槛,让金融业真正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协调沟通,甚至惩戒处理,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四)完善法治环境,在改进作风上做好“除法”。应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清理金融、物流、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减税降费。应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涉企监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根治“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怪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应深入开展融资、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最优营商环境。持续严厉打击变相隐性阻工扰工行为,优化施工环境。

【篇3】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安丘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质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65.9%,结收比77.7%,简易程序适用率89.1%,平均办案用时60.4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3%,一审服判息诉率87.5%,上诉改判率10.3%,发回率2.9%。

(一)案件结构变化情况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间借贷下降14.4%,离婚案件下降4.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降9%,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类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类案件收案数量下降明显,一方面是我院对这类案件实行诉前鉴定,疫情期间诉前鉴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

2.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

3.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

(二)速裁机制建设情况

去年12月底,根据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调整优化了速裁团队力量,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1+1+1+1”的配置,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20%。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19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

(三)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根据省法院《民商事简案和繁案立案识别参考标准》,依托“分调裁”平台,我院采取自动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模式,精确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今年以来,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98.69%;复杂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2.6%,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6.6%,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

 二、诉源治理方面

(一)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

我院参照“道交一体化”做法,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与“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司法局、妇联、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对金融、保险、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多发易发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加强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关于民事诉前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

(二)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

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与专业化调解的实质化运作,为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先由专职调解人员组成团队,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的重要职能,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等工作会议,预防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培养企业职工的向心力和团结力。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裁决的终局性。在审判实践中,很多职工的起诉是因为一人起诉胜诉后,其他相继跟风,对企业来说应接不暇。充分发挥法院判决的终局性,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分流进入诉讼的数量,通过判决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

三、破产审判方面

(一)收案情况

20***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0件,结案5件,收结案件数量走在潍坊市各基层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均经营时间长、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审理工作难度大。新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截止到目前,我院还有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毕。

(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和职工维稳工作机制。依靠市委、市府领导,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联动工作组,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方案完备,措施得当,做好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处置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始终有序、可控、平稳推进,杜绝职工、债权人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我院自2017年起已经全部实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但由于有些破产财产存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变现有时比较困难,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手段,积极推进财产变价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鉴于疫情影响和债权人人数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均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各地的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阅读会议材料并进行网络表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

三是严格把控管理人选择。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关,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工作中充分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发现妨碍破产清算行为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四、服务企业方面

一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需要裁判,对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政策精神,审慎分析、正确认定。

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广泛征求企业、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今年4月,我院组织法官对辖区10余家涉民生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了解了企业当前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执行难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精准化执行措施。健全查办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车辆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篇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篇5】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今年来,阳新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阳新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大力支持阳新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集中办公的通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挂帅、县四大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12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聚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和阶段责任分工,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确定每半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小结前期的工作推进情况,商讨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拟定出相应的工作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针对黄石电视台《查“六病”记者六问·阳新:市民之家成了娱乐之家》专题片,曝光揭丑出我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提出时间、任务、节点要求,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县大数据管理局组织梳理县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的部门27个,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为市监局79项、人社局158项、公安局63项、民政局45项。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阳新市民之家共入驻单位22个、服务窗口88个、窗口工作人员154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和服务事项362项,较往年翻了一番,网上办理事项116项,年办件量10万件以上,按时办结率98%以上。建成运营“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共接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工单2000余件,已办结近1800条,办结率90%左右。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33个具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共认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1167条,已发布1067条,应进驻窗口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全部对外公布,县直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期公开。三是推进“五级联动”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县19个镇区、55个县直单位已建成政务服务外网,并与省、市实现对接;384个村级电子政务网线路建设查勘工作已全部完成,325个村已经开通,剩余的59个村本月月底可完成施工,即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业开办、注册登记时间大幅压缩。市监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县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鄂汇办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519户,新增注册资金21.16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3.58%。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0.11%,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20.66%,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阳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县市民之家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目前部分进驻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县人社局由于部分审批事项比较繁杂,业务联动性强,群众办事需要窗口科局两头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县市监局目前的网办事项率不足10%,由于市监网办事项的服务宣传存在滞后,导致通过线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渠道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网上推广率低,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2.15%、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4.3%,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4800万元,实际贷款1700万元;博艺农业评估100多万元,实际贷款35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阳新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500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300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年,宏洋电子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200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400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着力***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尽快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鼓励支持银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建议财税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在财政上支持我县设立产业基金,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的民营企业进行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统计、税务、市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直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篇6】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部门深入***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一、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二、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与行动

(一)强化政策支撑,***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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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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