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与教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精选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为做好学校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我校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责任书。
1、学校成立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组,建立健全防控有效机制,制定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防新冠状病毒疫情在我校发生和蔓延。
2、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各班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新冠状病毒疫情疑似症状早发现、早报告。班主任每天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体检,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坚持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有流感症状(发烧、咳嗽、咽喉痛)或肺炎等呼吸道感染,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领导组报告,由学校领导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各班要加强教室的通风换气工作。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时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学生宿舍每天要在学生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
5、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内的清洁。
6、各班要在近期开展一次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一次防控新冠状病毒疫情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办一期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新冠状病毒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知识。
7、各班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运动,督促学生多进行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有效期至新冠状病毒疫情消失,在此期间,因工作失职而出现疫情瞒报、迟报、漏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甲方(****新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组)签字:
乙方(班主任)签字:
签字日期:20***年x月***日
第2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近期,武汉市等地区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的迅速反应、正确决策与坚强领导下,土木工程学院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QQ、微信等手段开展远程沟通、协调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院师生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签订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
1、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领导、工作协调和督导落实。
2、全院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切实把学校和学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根据学校强化疫情防控纪律要求,按照学院防控工作分工,做好师生疫情监测工作。各系室办主任和辅导员严格排查、全面掌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每天详细情况,确保摸底排查不漏一人,尤其是到过疫区或途径疫区的重点人群,予以重点关注;各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上报时间,严格按要求填报摸排信息,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否则将接受责任追究。
4、各系室办主任和辅导员建立全院教职工和所有本科生、研究生每天疫情动态监测台账,一旦有情况及时上报,立即启动工作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做好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控和防护工作。
5、正值春节假期期间,学院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要求在岗值班,值班电话畅通,带班领导24小时通讯畅通。
6、尽量采用电话、短信、QQ、微信、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安排工作,密切关注和监测师生动态,通过QQ或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与学生及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提前返校。
7、严格执行上级任务,认真组织全院师生按学校要求开展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8、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这是一种觉悟,更是一种责任,关乎每个家庭、每位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一场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阻击战,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让我们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倡导全体师生减少外出活动,不参与大型公众活动或聚会,保持家庭清洁,搞好个人卫生,以便更好地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只要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学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系室办主任、辅导员签字:
第3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和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坚决确保全区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全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阻击战”、“攻坚战”,****小学与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内容及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工作调度会议,逐级签订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2.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制度。建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五包一”台账,师生疫情防控日排查台账等。专门为每名师生建立疫情防控档案,做到“建档立卡”、“一人一档”。
3.全面细致摸排。对单位师生疫情防控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对有发热症状、无发热症状但有疫区接触史、既有发热症状又有疫区接触史的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楚,坚持日报告、零报告。
4.强化防控措施。坚持家校、社校和各部门联防联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整治校园环境。对疫情排查的重点人员,安排专人专班密切关注,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缺课跟踪工作。
5.保障物资储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使用,有效使用,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6.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假期和工作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双人值班制度,切实保证值班电话和单位领导24小时通讯畅通。对涉及本单位的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的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
7.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明白纸等宣传途径,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师生防护意识。
二、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不真实,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及发现疑似病例处置不规范、不科学、不得当,导致疫情传播蔓延或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附则
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接到上级部门解除相关疫情的时间起,本责任书自动终止。
2、本责任书一式2份,学校和教师分别保存。
学校负责人:教师:
2020年1月29日2020年1月29日
第4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
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
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
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
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
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
第5篇: 学校与教师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为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1.每位班主任、各处室、全体教职工应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各级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组,明确成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预案,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负责人、班主任、教师、职工。
3.加强培训,人人明确各自职责,知晓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呼吸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发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材料,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4.向家长发一封信,向家长宣传,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卫生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5.严格落实卫生制度,强化检查记录,每天公布检查结果,消灭卫生死角。搞好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空气畅通。
6.落实晨、午检制度:每天实行晨检、午检,做好晨、午检记录。班级随堂教师实行堂查。发现异常立即交班主任或送到二楼东拐发热学生观察室,并通知其家长将其领回家到指定医院就诊。
7.完备因病缺勤学生登记手续,做好发热学生的随访工作并做好随访记录。发现病情与甲流感有关要第一时间上报。
8.做好消毒工作。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对重点部位实行至少一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9.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校园,
10.政教处负责整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分门别类存放,建立防控台帐。
11.发现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教职工自留,一份由学校备存。
校长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2020年x月x日